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以年度为单位)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 排放量,按照二氧化碳当量(CO2e)计算,在尽可能自主减排的基础上,剩余排放量实现由核算边界外的减排项目清除,和(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抵消的工厂。
《零碳工厂评价规范》T/CECA-G 0171-2022是由中国节能协会提议,钛和认证(上海)有限公司参与主编的一份团体标准适用于企业建立和实现零碳工厂以及第三方评价机构针对零碳工厂的评价活动。标准首次提出零碳工厂完整的、可量化的评价细则并规定相应的评价等级,对未来工厂的零碳目标设定提供了具象的依据,填补了国内工厂实现零碳排放值无权威标准进行评价的空白助力工厂有的放失地实现零碳排放。
零碳工厂规划
零碳工厂等级提升
零碳工厂标准培训
零碳工厂认证
以下企业荣获钛和认证颁发的I型零碳工厂五星级证书
西安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宝鸡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蒙牛乳业(曲靖)有限公司的曲靖工厂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施耐德电气(北京)低压电器有限公司
施耐德(无锡)变频器有限公司
无锡普洛菲斯电子有限公司
德力西电气(濮阳)有限公司
德力西电气(芜湖)有限公司
芜湖施耐德配电电器制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