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6日,欧盟向WTO提交G/TBT/N/EU/1102、G/TBT/N/EU/1103和G/TBT/N/EU/1104三项通知,涉及欧盟RoHS指令附件III中高频使用豁免条款的修订,包括6(a)、6(a)-I、6(b)、6(b)-I、6(b)-II、6(c)、7(a)、7(c)-I和7(c)-II关于钢合金、铝合金、铜合金、高温熔融焊料、电气电子元件玻璃陶瓷中的铅等条款。修订草案目前处于为期60天的征求意见期,并计划于2025年3月通过。
法规动态
针对钢合金、铝合金和铜合金,RoHS指令附件Ⅲ第6(a)、6(a)Ⅰ、6(b)、6(b)Ⅰ、6(b)Ⅱ和6(c))豁免条款拟替换为以下内容:
该豁免不适用于供应给公众的电子电气设备(EEE),如果该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然而,如果以下条件都能得到证明,则该豁免适用:
此类电子电气设备或任何可接触部件(无论有无涂层)的铅释放率不超过每小时 0.05 μg/cm2(相当于 0.05 μg/g/h),
对于涂层物品,涂层足以确保在电子电气设备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至少两年内释放率不超过该值。
在本脚注的定义中,如果电子电气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的某一维度小于5cm,或具有可拆卸或突出部分达到该尺寸,则视为该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
高温熔融焊料,RoHS指令附件Ⅲ第7(a)豁免条款拟替换为以下内容:
电气电子元件中玻璃或陶瓷中的铅
拟修订附件III第7(c)-I和7(c)-II项豁免条款,并新增7(c)-V和7(c)-VI条款。
企业建议
豁免条款是欧盟RoHS指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豁免条款分别列于附件Ⅲ和Ⅳ中,其中附件Ⅲ是针对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应用的豁免,附件Ⅳ是专门针对医疗和监控设备应用的豁免。
为适应当前的工业生产和技术应用场景需求,豁免条款处于动态更新中,建议电子电气产品制造型企业持续关注RoHS豁免条款的更新进展,及时获取RoHS豁免条款相关的最新消息,开展供应链调查,对不符合新要求的材料进行替代或改进,以便豁免发生更新时能够及时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