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合规性审核和设计
保健食品卫生学测试
保健食品产品稳定性试验
保健食品原料备案测试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测试
保健食品毒理和功能评价试验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全项目测试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稳定性试验
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全项目测试
婴幼儿配方食品产品稳定性试验
运动营养食品全项目测试
运动营养食品稳定性试验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全项目测试
中国药典测试
维生素矿物质预混料混合均匀性验证
原料中药材质量安全测试
原料植物提取物安全测试
维生素测试
药品包装材料(YBB标准)测试
保健食品产品技术要求审核编制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咨询
纯化水测试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代理
特膳与保健食品一站式质量安全管控方案
中药材禁用农残测试
物种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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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禁添加成分检测
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测试
见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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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期评估
转基因测试
动物成分测试
污染物测试
理化测试
感官测试
真菌毒素测试
微生物测试
纯品添加剂测试
饲料和宠物食品营养成分测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号《宠物饲料卫生规定》
猫粮国标全项测试
犬粮国标全项测试
AAFCO标准测试
FEDIAF标准测试
NRC标准测试
猫犬粮三标最严测试
宠物猫砂测试
狗咬胶国标全项测试
宠物清洁用品测试
实验动物垫料测试
饲料和宠物食品新鲜度测试
饲料和宠物食品氨基酸测试
实验动物配合饲料测试
饲料和宠物食品合规咨询
饲料和宠物食品合规培训
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全项测试
一站式质量安全管控方案
2026年1月1日起,中国RoHS配套标准《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第1号修改单》正式实施,管控物质增加至10项,同时检测方法更新为GB/T 39560系列标准。这标志着中国RoHS与欧盟RoHS全面接轨,为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奠定过渡基础。

新规详情

中国RoHS管控物质清单
管控物质清单更新后,企业在实施合规管控时除了要将有害物质检测项目进行更新外,还需注意满足新版标识要求及合格评定要求。
中国RoHS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
2025年11月2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2025年第44号)。

图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明确了中国RoHS合格评定在不同阶段所适用的限量要求标准、过渡期安排及检测方法,为企业合规提供清晰指引。公告内容汇总如下:

*注:
1、2026年1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在2027年1月1日前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
2、2027年8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可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等自然过渡的方式依据GB 26572-2025完成合格评定转换。
接下来,我们将对中国RoHS强制性国家标准合规要点和常见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中国RoHS目前要求

中国RoHS达标目录产品
现行达标目录(12类产品):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微型计算机,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2025年1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对《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达标目录计划扩增至33类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优化整合
将第一批12种产品优化整合为10种(原有的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3种产品根据技术发展情况合并为打印复印扫描传真及多功能一体机),新增23种管控条件较为成熟的产品纳入。调整后,《达标管理目录》内共计包含33种产品。
计划新增
计划新增23种产品包括工业洗涤机械、空气净化器、饮水机、洗碗机、电烤箱、微波炉、电饭锅、吸尘器、扫地机器人、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投影仪、智能音箱、电子智能锁、服务器、网络用交换路由设备、智能手表手环、耳机、便携式移动电源、读写作业台灯、电玩具、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助听器。
强化管控
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中国ROHS全面实施“达标管理目录+合格评定+后监管”的管控制度。进入达标管理目录的电器电子产品需满足有害物质限量要求,以国推自愿性认证或自我声明的方式开展合格评定,并将合格评定结果上传中国ROHS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海关等部门加强产品上市后的监管。

中国RoHS强制标识
产品所有均质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均满足限值要求,方可在产品表面标注标志I,否则标注标志II。


若产品标注标志 II时, 还需提供有害物质含有信息 (信息表)。

标注位置:
(1) 标志Ⅰ或Ⅱ通常情况直接标注在产品的可见部位,由于产品体积、形状、表面材质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中标注。
(2) 信息表通常情况标注在“产品说明”中。
(3) “产品说明”的载体形式可为纸质说明书、电子说明书、光盘 (CD/DVD)、包装物、系统内置软件、公司网页中的任意一种。
钛和建议
GB 26572-2025是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的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存在的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以及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合计10种有害物质的限制使用要求及产品标签标识要求。建议相关企业尽早启动供应链审查、产品设计和材料替换等工作,以确保平稳过渡。
我们的服务
钛和集团作为领先的检验、测试和认证机构,具备中国RoHS配套测试方法GB/T 39560系列标准的CMA及CNAS双资质,可以基于产品测试与技术文件进行评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中国RoHS合格评定服务并出具产品RoHS符合性的第三方声明,确保您满足RoHS指令的要求,提升买家对您的产品在RoHS指令下的信心。
如您有相关测试需求,欢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