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8日,欧盟委员会采纳了三项关于RoHS豁免条款的修订草案,涉及欧盟RoHS指令附件III中高频使用豁免条款的修订,包括6(a)、6(a)-I、6(b)、6(b)-I、6(b)-II、6(c)、7(a)、7(c)-I和7(c)-II关于钢合金、铝合金、铜合金、高温熔化焊料、电气电子元件玻璃陶瓷中的铅等条款。
钛和集团提醒涉及欧盟RoHS铅相关豁免条款应用领域的企业及时关注法规更新动态并积极应对。
法规背景
2025年1月6日,欧盟向WTO提交G/TBT/N/EU/1102、G/TBT/N/EU/1103和G/TBT/N/EU/1104三项通知,拟议修订相关豁免条款,并进行了公众咨询。本次采纳的修订案是在1月发布的草案基础上调整了部分条款的有效期。
法规更新内容
一、金属合金中的铅豁免,更新附件III中第6(a)、 6(a)-I、 6(b)、 6(b)-I、 6(b)-II和6(c)项条款。
* 该豁免不适用于供应给公众的电子电气设备(EEE),如果该设备或其可接触部件在正常或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可能被儿童放入口中。然而,如果以下条件都能得到证明,则该豁免适用:
此类电子电气设备或任何可接触部件(无论有无涂层)的铅释放率不超过每小时 0.05 μg/cm2(相当于 0.05 μg/g/h),
对于涂层物品,涂层足以确保在电子电气设备正常或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至少两年内释放率不超过该值。
就本备注而言,如果EEE或其可触及部分的单个尺寸小于5厘米,或其可拆卸或突出部分的尺寸小于5厘米,则认为该设备或其可触及部分可被儿童放入口中。
二、 高温熔化焊料中铅的豁免,更新附件III第7(a)项豁免条款。
三、 电气电子元件中玻璃或陶瓷中的铅, 修订附件III第7(c)-I和7(c)-II项豁免条款,并新增7(c)-V和7(c)-VI条款。
钛和建议
豁免条款是欧盟RoHS指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豁免条款分别列于附件Ⅲ和Ⅳ中,其中附件Ⅲ是针对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应用的豁免,附件Ⅳ则是专门针对医疗和监控设备应用的豁免。豁免条款动态更新旨在适应不断变化的技术和生产需求。企业应密切关注欧盟即将发布的官方公报,及时了解豁免条款的具体更新内容和生效时间。 通过对自身产品中使用的材料进行合规性评估,企业可以根据修订后的要求,对不符合新规定的材料进行替代或改进,从而确保产品在欧盟市场的合规性。
我们的服务
钛和集团作为领先的检验、测试和认证机构,可以基于产品测试与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出具产品RoHS符合性的第三方声明,确保您满足RoHS指令的要求,提升买家对您的产品在RoHS指令下的信心。 我们将协助制造商、零售商和供应商降低违规风险,确保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我们的优势
具有专业资质、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团队,为您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 拥有先进的实验室设备,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和可靠; 为您提供全面完善的一站式测试认证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