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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Regulation (EU) 2025/40)2026年8月12日全面实施仅剩百余天!2026年3月30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发布PPWR指南草案及官方FAQ,围绕33项核心议题划清执行边界。史上最严包装法规正从纸面走向落地。
钛和集团消费品服务技术专家提醒企业:合规窗口正在急速收窄,每一项变化都可能直接影响您的产品对欧出口。我们建议企业立即开展包装合规自查,借助第三方检测验证PFAS含量、评估可回收性设计,并提前布局技术文档与EPR注册,确保在最后4个月内平稳跨越合规门槛。

法规简介——指南+ FAQ明确定义
指南不取代、补充或修订PPWR的条款,仅提供解释性指导。该指南将在所有语言版本就绪后,由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此外,欧盟委员会环境总司还发布了PPWR常见问题解答,旨在帮助相关方应用PPWR。
1️⃣核心定义进一步明确
包装定义:重申了基于功能的判断标准。例如,在超市空售给消费者自用的杯子不算包装,但由超市填充产品(如咖啡)后出售则构成“服务包装”;静脉输液袋/注射器不被视为包装,因它们是药品输送设备的功能组成部分;花盆若仅用于销售和运输环节则为包装,但在苗圃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则不是。 制造商:核心在于“以其名义或商标设计或制造”包装的自然人或法人,通常为品牌商或填充商。存在针对微型企业(雇员<10人,营业额/资产负债表≤200万欧元)的特殊规定:若品牌商是微企,且包装供应商在同一成员国,则供应商被视为制造商。 生产者:负责履行特定成员国范围内延伸生产者责任(EPR)义务的经济运营商。通常是首次在某一成员国领土上将包装(无论空置或已填充)投入市场的一方。生产者与制造商可能不是同一实体,一个包装在欧盟内只有一家制造商,但可能在多个成员国有不同的生产者(负责当地的废弃物管理财务责任)。 进口商:必须在欧盟内设有注册地址的法人。分支机构若无独立法人资格,则不能成为进口商。强调了在欧盟内有明确责任主体的重要性。

2️⃣食品接触材料PFAS限制
⏰实施时间: 2026年8月12日起,禁止向市场投放PFAS含量超标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在此之前投放的产品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无需召回。 ⚠️限值要求: 单一PFAS(聚合物除外):<25 ppb PFAS总和(聚合物除外,含前体降解产物):<250 ppb 总氟含量:<50 ppm(超限需提供技术文件说明) 🧪检测方法: 目前欧盟尚无统一的检测方法,指南建议采取三步法进行测试: 总氟定量,若总氟<50mg/kg,即符合要求 若总氟>50mg/kg,采用热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pyrolysis-GC/MS)来区分有机氟和无机氟,若有机氟<50mg/kg,即符合要求 建议采用TOP(可氧化前体总量分析法)来验证是否符合25 ppb和250 ppb的限值要求

3️⃣可回收性与再生含量
可回收性实施日期:指南明确可回收性要求的实施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在欧盟委托法案生效前,可回收性的要求按旧指令(PPWD, 94/62/EC)及配套标准 EN 13430:2004相关要求执行,设计可回收性和规模化可回收性要求在相关委托法案生效起24个月后执行。 再生含量:含有再生塑料的食品接触材料须符合(EU) 2022/1616的规定。指南明确食品接触塑料包装若因再生含量影响食品安全,且无欧盟授权的规模化回收技术,可直接豁免再生含量目标(无需官方批准,需技术文档佐证);同时塑料部件占包装总重<5% 的,也可直接豁免该要求。欧盟委员会将在2028年1月1日前评估是否需要进一步豁免。
4️⃣可堆肥包装
成员国在2026年8月12日前,可决定是否要求特定包装(如茶咖啡包、极轻/轻质塑料购物袋)在本土必须为可堆肥。可制定家庭堆肥要求,但应明确清单并通报。现行工业堆肥标准EN 13432可用作指导,但新的欧盟统一家庭堆肥标准正在制定中。

钛和专家解读——企业需牢记的四个核心要点
1️⃣一次性塑料指令(SUPD)与PPWR的关系 PPWR与SUPD为共存法律文件,遵循PPWR覆盖范围优先、SUPD 补充适用原则:2030年1月1日起PPWR禁止投放附件V所列一次性塑料包装(如餐饮服务业(HORECA)食品饮料包装),未列出的其他一次性塑料产品,适用于SUPD相关要求。2027年欧盟将重新评估 SUPD,确保与 PPWR 的衔接一致性。 2️⃣成员国灵活性 指南重申了PPWR作为欧盟法规的至高性:符合PPWR可持续性和标签要求的包装,成员国不得禁止、限制或阻碍其投放市场。成员国可维持或引入额外的国家要求,但这些要求不得与PPWR冲突,且不能成为限制合规包装市场准入的理由。任何可能造成内部市场贸易壁垒或竞争扭曲的国内措施都必须谨慎评估。 3️⃣标签的统一管控 指南明确需对包装标签实施全欧盟统一化管控,成员国不得新增冲突性标签要求,围绕材料成分分类、可重复使用、再生或生物基含量、押金返还(DRS)四类标签划定差异化实施时间、适用范围及合规要求,同时规范数字标签、EPR 相关标识使用,形成覆盖包装全品类的标签体系。 4️⃣包装最小化 2030年1月1日起,欧盟正式实施包装最小化要求,PPWR 授权委员会要求在2027年2月12日前更新现有标准,2029年底前,EN 13428:2004仍有效。指南明确PPWR不再允许以营销、消费者接受度为理由做额外包装,并新增可回收性、再生含量等包装设计要求。

PPWR的实施,标志着欧盟对包装的监管从“鼓励环保”跃升至“强制合规”的新纪元。PFAS的痕量限值、再生含量的精准豁免、标签的统一管控——这些看似严苛的条款,本质上是欧盟构建循环经济、消除内部市场壁垒的制度基石。
钛和集团具备包装材料PFAS全项测试、可回收性评估、包装最小化验证等一站式服务能力。我们愿与您一起,把握最后窗口期,将法规挑战转化为绿色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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