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
重点任务
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 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 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 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 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 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 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 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
保障措施
国家发改委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券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也可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
组织实施
加强各部门的统筹协调,明确零碳园区申报要求,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并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改委(环资司),扎实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加强各地区有关部门的评估总结。
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零碳园区建设需满足是由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的园区整体或“园中园”,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同时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书大纲:以2025年为基准年,从园区基本情况、产业发展情况、能源供应及消费情况以及碳排放情况四个方面对建设基础进行评价,进行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可行性分析,同时确定零碳园区建设期及建设内容,明确重点任务,分析园区经济数据并设立保障措施。 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指标体系(试行) 单位能耗碳排放作为核心指标,是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也是园区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20~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需满足单位能耗碳排放需≤0.2吨/吨标准煤;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万吨标准煤的园区需满足单位能耗碳排放≤0.3吨/吨标准煤。
我们的服务
作为国内首批经中国节能协会正式授权的零碳园区评价认证服务机构之一,钛和集团提供零碳园区实施方案,以智慧化管理实现产业低碳化发展、能源绿色化转型、设施集聚化共享、资源循环化利用,实现园区内部碳排放与吸收自我平衡,生产生态生活深度融合的新型产业园区。服务内容包括:
零碳园区规划设计
下一步,钛和集团将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依据通知要求,更有效地引导园区在规划、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践行低碳理念,为更多园区提供专业、高效的零碳评价认证服务,为我国零碳园区的规模化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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