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越来越多的国家与地区将RoHS作为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当地市场的准入门槛,具体法规要求及测试项目请联系我们对应窗口。
- 加州RoHS:加州《电子废弃物再生法案》(S.B.20)及其修订案(S.B.50)
- 韩国RoHS:《电子电气设备及汽车资源回收利用法》物质的调查
- 日本RoHS:《电子电气设备特定化学物质含量标示标准》(JIS C 0950 / J-MOSS)
- 阿联酋RoHS:《电子电气产品中控制有害物质的UAE规定》(简称UAE ROHS)
- 乌克兰RoHS:《技术法规(TR)电子及电器产品禁用化学物质》
- 欧亚联盟RoHS:《关于在电工设备和无线电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技术法规》
- 更多国家RoHS:土耳其、越南、新加坡、泰国、沙特阿拉伯等多国也已经发布或即将发布类似ROHS的法规